鄂尔多斯无形资产增资给公司增资信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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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总部)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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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东资格的出资方式,称为无形资产出资。作为一种新型的出资方式,无形资产出资具有独特的优势,目前已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投资公司所认可。

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依据。

第27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其价值。有关评估定价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与此同时取消了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出资比例高的企业可以达到100%。

无形资产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1.出资对象:

专利,商标,版权,专有技术(申请专利的过程,工艺,技术秘密,秘方,配方,软件类系统和平台)

2.权属问题:

投资公司的无形资产作为出资,必须是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名下的资产,而非被投资公司的资产。

3.法律问题:

(1)所有权。

投资所需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无相关法律纠纷。

4.所得税问题:

—2016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从2016年9月1日起,个人或企业以技术入股可选择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当期投资入股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到转让股权时,按转让股权所得减去技术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来征税。与此同时,被投资企业还可以按照技术成果入股时的评估价值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摊销扣除。

无形资产出资的基本程序。

资本需要是无形资产出资后,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并能产生一定收益的行为。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出资需要进行评估、产权转让、验资等几个程序。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

出资时应由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需要将无形资产的所有权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三、验资。

无形资产的出资须经会计师验资后计入实收资本,因各地工商部门的要求不同,请咨询一下当地工商部门是否需要验资。



近年来,以发明、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出资设立公司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实务中,无形资产出资较货币出资复杂,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出资瑕疵屡见不鲜,股东或公司应承担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那么,以无形资产出资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01 无形资产出资应关注的要点

(一)无形资产形式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形式应符合《公司法》规定,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另外,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无形资产产权权属

1.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权属是否清晰,股东对其是否享有完全的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设立权利负担,有无权利瑕疵。

以他人财产出资,以设定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以职务发明(作品)出资等都会构成股东的出资瑕疵。

需要特别注意,以职务发明作为出资的,一定要有清晰明确的权属约定,不存在权属争议,也不存在后续被转移的风险。

2. 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是否在法律有效期内,是否续展,其保护范围为何等。

法律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有无价值,是否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要,是否存在高估、低估等问题。

首先,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经营所需要,具备现实价值或潜在经济价值是评估的先决条件。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02 无形资产出资的程序

一般来说,无形资产出资需经过评估、所有权转移两个程序。

(一)无形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出资时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法律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无形资产出资应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即需将无形资产所有权属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影响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

1、无形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也具有成本。只是与有形资产相比,其成本确定不十分明晰且不易于计量。对企业来说,外购无形资产较易确定,而自创成本计量更困难些。因为无形资产产生的一次性特点,使其在创造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不具有横向比较性。同时,无形资产的创造,与其创造中的投人、失败等密切结合,这部分成本很难确定。一般来说,这些成本项目包括创造发明成本、法律保护成本、发行推广成本等。

2、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是指该项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所失去的市场以及损失收益的大小。

3、效益因素

成本是从对无形资产补偿角度考虑的,但无形资产更重要的是它所能创造的收益。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了无形资产所拥有的超额获利能力。一项无形资产,在社会、环境、制度允许的条件下,获利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获利能力越弱,评估值越低。有的无形资产,尽管其创造成本很高,但不为市场所需,或者收益能力低微,其评估值就很低。

4、使用期限

无形资产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形资产越先进,其水平越高,使用期限越长。同样,其无形损耗程度越低,使用期限越长。考虑无形资产的期限,除了应当考虑法律保护期限外,更主要地是考虑其具有实际超额收益的期限(或者收益期限)。比如某项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但由于无形损耗较大,拥有该项专利实际能获超额收益的期限为10年,则这10年即为评估该项专利时所应当考虑的期限。

5、技术成熟程度

一般而言,科技成果都有一个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评估值高低。其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评估值就会越高。一项成熟程度不是很高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时应当分析预计其可能的成熟程度,正确估计其风险,从而合理确定其评估值。

6、转让内容因素

从转让内容看,无形资产转让一般有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另外,关于转让过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都会直接影响其评估值。就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来说,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一般高于使用权转让的评估值。在技术贸易中,同是使用权转让,由于其许可程度不同,也会影响评估值的高低。

7、无形资产的发展趋势、更新换代情况和速度

一项无形资产的寿命期,主要取决于其损耗程度。该项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越快,无形损耗越大,其评估值越低。因此,无形资产价值的损耗和贬值,不取决于自身的使用损耗,而取决于本身以外的更新换代情况。

8、无形资产的市场供需状况

市场供需状况一般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无形资产市场需求情况;二是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

对于可出售、转让的无形资产,其评估值随市场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市场需求大,则评估值就高;市场需求小,且有同类无形资产替代,则其评估值就低。同样地,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越广,适用程度越高,需求者越多,需求量越大,评估值就越高。

9、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方式

无形资产评估值的高低,还取决于无形资产交易、转让的价款支付方式、各种支付方式的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等。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应当予以综合考虑。



 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东资格的出资方式,称为无形资产出资。作为一种新型的出资方式,无形资产出资具有独特的优势,目前已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投资公司所认可。
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依据。
第27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其价值。有关评估定价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与此同时取消了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出资比例高的企业可以达到100%。
无形资产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1.出资对象:
专利,商标,版权,专有技术(申请专利的过程,工艺,技术秘密,秘方,配方,软件类系统和平台)
2.权属问题:
投资公司的无形资产作为出资,必须是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名下的资产,而非被投资公司的资产。
3.法律问题:
(1)所有权。
投资所需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无相关法律纠纷。
4.所得税问题:
—2016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从2016年9月1日起,个人或企业以技术入股可选择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当期投资入股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到转让股权时,按转让股权所得减去技术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来征税。与此同时,被投资企业还可以按照技术成果入股时的评估价值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摊销扣除。
无形资产出资的基本程序。
资本需要是无形资产出资后,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并能产生一定收益的行为。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出资需要进行评估、产权转让、验资等几个程序。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
出资时应由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需要将无形资产的所有权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三、验资。
无形资产的出资须经会计师验资后计入实收资本,因各地工商部门的要求不同,请咨询一下当地工商部门是否需要验资。

近年来,以发明、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出资设立公司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实务中,无形资产出资较货币出资复杂,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出资瑕疵屡见不鲜,股东或公司应承担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那么,以无形资产出资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01 无形资产出资应关注的要点
(一)无形资产形式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形式应符合《公司法》规定,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另外,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无形资产产权权属
1.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权属是否清晰,股东对其是否享有完全的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设立权利负担,有无权利瑕疵。
以他人财产出资,以设定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以职务发明(作品)出资等都会构成股东的出资瑕疵。
需要特别注意,以职务发明作为出资的,一定要有清晰明确的权属约定,不存在权属争议,也不存在后续被转移的风险。
2. 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是否在法律有效期内,是否续展,其保护范围为何等。
法律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有无价值,是否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要,是否存在高估、低估等问题。
首先,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经营所需要,具备现实价值或潜在经济价值是评估的先决条件。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02 无形资产出资的程序
一般来说,无形资产出资需经过评估、所有权转移两个程序。
(一)无形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出资时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法律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无形资产出资应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即需将无形资产所有权属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影响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
1、无形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也具有成本。只是与有形资产相比,其成本确定不十分明晰且不易于计量。对企业来说,外购无形资产较易确定,而自创成本计量更困难些。因为无形资产产生的一次性特点,使其在创造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不具有横向比较性。同时,无形资产的创造,与其创造中的投人、失败等密切结合,这部分成本很难确定。一般来说,这些成本项目包括创造发明成本、法律保护成本、发行推广成本等。
2、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是指该项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所失去的市场以及损失收益的大小。
3、效益因素
成本是从对无形资产补偿角度考虑的,但无形资产更重要的是它所能创造的收益。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了无形资产所拥有的超额获利能力。一项无形资产,在社会、环境、制度允许的条件下,获利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获利能力越弱,评估值越低。有的无形资产,尽管其创造成本很高,但不为市场所需,或者收益能力低微,其评估值就很低。
4、使用期限
无形资产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形资产越先进,其水平越高,使用期限越长。同样,其无形损耗程度越低,使用期限越长。考虑无形资产的期限,除了应当考虑法律保护期限外,更主要地是考虑其具有实际超额收益的期限(或者收益期限)。比如某项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但由于无形损耗较大,拥有该项专利实际能获超额收益的期限为10年,则这10年即为评估该项专利时所应当考虑的期限。
5、技术成熟程度
一般而言,科技成果都有一个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评估值高低。其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评估值就会越高。一项成熟程度不是很高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时应当分析预计其可能的成熟程度,正确估计其风险,从而合理确定其评估值。
6、转让内容因素
从转让内容看,无形资产转让一般有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另外,关于转让过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都会直接影响其评估值。就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来说,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一般高于使用权转让的评估值。在技术贸易中,同是使用权转让,由于其许可程度不同,也会影响评估值的高低。
7、无形资产的发展趋势、更新换代情况和速度
一项无形资产的寿命期,主要取决于其损耗程度。该项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越快,无形损耗越大,其评估值越低。因此,无形资产价值的损耗和贬值,不取决于自身的使用损耗,而取决于本身以外的更新换代情况。
8、无形资产的市场供需状况
市场供需状况一般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无形资产市场需求情况;二是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
对于可出售、转让的无形资产,其评估值随市场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市场需求大,则评估值就高;市场需求小,且有同类无形资产替代,则其评估值就低。同样地,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越广,适用程度越高,需求者越多,需求量越大,评估值就越高。
9、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方式
无形资产评估值的高低,还取决于无形资产交易、转让的价款支付方式、各种支付方式的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等。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应当予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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